Rupayan Pal副教授专注于应用微观经济学,应用计量经济学,产业组织学,公共经济,环境经济学,劳工经济学,经济&政策,金融&发展与区域贸易等领域的研究。多篇论文发表在Resource and EnergyEconomic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Regional Science andUrban Economics 等SSCI期刊上。
在本次讲座中,Rupayan副教授介绍了主题为在专利性质不确定情况下,通过探索最优贸易政策与倾向责任原则来度量侵权造成的损失。同时依托于一个进口竞争模型,在该模型中,外国公司为专利所有人,而潜在的竞争者/侵权人为本国公司,并说明了他所做的试验,试验情况如下:
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通过凸性组合以下两种责任原则发现,专利所有公司倾向于“损失利益”原则,侵权公司则倾向于“不当得利”原则。 此外,在可选择的情况下,本国政府在法庭上一般会倾向于使用“不当得利”原则,而这与消费者利益相符合。与之相反的是,在贸易干扰的区域,本国政府在法庭上一般会倾向于使用“损失利益”原则,这种情况下侵权者的利益受到了保护,但牺牲了消费者和专利所有者的权益。 该试验还显示,最优贸易政策不仅仅依赖于专利的强度,还依赖于所在地的责任原则。当专利很强的时候,对于进口国来说的最优贸易政策是征收“损失利益”税,但进口补贴在“不当得利”原则下是最优的。当专利比较弱的时候,征收进口税不论是在何种责任原则情况下都是最优的,只是在“利益损失”原则下比在“不当得利原则下”征收更高的进口税。
本次讲座气氛活跃,Rupayan副教授热情的分享了他的研究成果,大家都收益良多。本次讲座进展顺利,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