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13级本科生: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及校团委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规范团员教育及管理,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团费收缴及2017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今年的团费收缴工作,参照2016-2017学年各学院团员人数的统计情况,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 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团费收缴标准为每月0.2元/人,收缴时间为2016-2017学年(共计12个月)。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自愿交纳团费。
二、2017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今年的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的要求执行。
毕业年级各团支部(含本科生、研究生)统一收齐团员证后,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完成团员证盖章,接转工作;
2.为转出毕业生团员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
3.将团员档案整理汇总后归入毕业生档案材料;
4.将转出毕业生团员名单(附件2)填好后于6月19日(周一)09:00报给团支书。
5.因故遗失团员证的毕业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进行补办。如有需要,团员证可向校团委集中申请领取。
6.团员离校后如果因团员证或团员档案遗失等原因需要证明在校期间团员身份,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直接出具证明。
附件2: 2017年转出毕业生团员名单.docx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总支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