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办法,本科生办理出国出境留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1、学生填写《学生出国出境审批表》并依次完成表格设定的审批盖章手续。
2、学生自行修改并打印“英汉《在读证明》模板”到文潭楼203办公室审验并加盖公章。(每人办理不多于五份《在读证明》盖章原件,如所需更多份请自行彩印)
3、学生凭审验盖章的在读证明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英汉双语成绩证明。
4、学生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出境护照。
5.除国际联合培养学位项目和非学习类出国(境)外,学生正式出国(境)学习交流前还需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出国(境)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经所在专业学院同意后,报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具体流程如下:
(1)凡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学生在赴国外学习前一周填写《备案表》,经学院同意,报学籍所在部门(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核,报国际交流部备案。
(2)凡申请非学位学习项目出国(境)学习交流,需填写《备案表》经学院同意,报学籍所在部门(学工部和研工部)审核,报国际教育学院备案。如申请学分转换,按我校与国(境)外大学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3)凡申请短期学习交流项目,需填写《备案表》经学院同意,报国际教育学院备案。
附件:出国出境审批表.rar
新葡的京集团8814
2018年3月23日